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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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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汉寿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工作机关,现有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综治督导办、维稳指导办、执法监督室、反邪指导办,职能职责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汉寿、法治汉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基层政法工作开展,代管县法学会。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联系方式:

  0736—2862751(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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