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及省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及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县各乡镇(街道)区、县直各单位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应对所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区和县直各单位要在县委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与统筹指挥下,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维护稳定工作联席会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领导机制的功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挥调度。坚决防范和果断处置规模聚集、滋事闹事、與情炒作、个人极端等可能影响疫情整体防控工作的负面案事件。
三、强化措施。各乡镇(街道)、区和县直各单位要坚持科学依法防控、注重联防联控。要按照应急工作要求,根据职责和需要,迅速组织工作力量,切实加大对医疗机构、交通站点等重要场所的治安管控与安全保护力度。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及时排查研判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隐患,及时有效疏导化解,防止各类矛盾风险汇聚叠加。要加强负面與情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密防范借机炒作、制造混乱等破坏行为,稳定群众情绪,消除社会恐慌。要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依法严厉予以打击。要特别注重联防联控与群防群治,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整合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综合治理组织、网格管理组织以及各类社会治理专干、警务辅助人员等各类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在人员筛査、居家观察、防护劝导、社区管控与应急处置等方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四、压实责任。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属事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各乡镇(街道)、区和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在岗到位,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察的,迅速严肃迫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区和县直各单位在疫情防控中发现重大涉稳情况,要及时报送县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办公室。联系人:黄跃红,电话:1378668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