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蔡复清决定逮捕 来源: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2-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复清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汉寿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蔡复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打印正文】